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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城区推广节能型建筑加大审查力度



[ 来源: | 浏览:次 | 更新日期:2008-1-27 00:12:23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德城区推广节能型建筑,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必须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要全部达到按热计量收费条件,政府机构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逐步进行热计量节能改造,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对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督,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经节能评审认定的工程不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准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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